想要解決問題,卻因為不懂法律而只能選擇自認倒霉嗎? 下定決心求助律師,卻因為天價的諮詢費用而打退堂鼓嗎?
在現今社會的高度發展下,人與人的接觸日漸頻繁,而紛爭也越來越多;曾經山盟海誓的親密夫妻因為第三者的存在而反目成仇、約定友誼長存親如兄弟的朋友卻因為債務糾紛而兵戎相見、連原本以為和藹可親的鄰居也可以因為土地經界問題而一狀告你上法院!可怕的是,這些,並非是只有本土八點檔才有的灑狗血戲碼,更可能在你我的生活中上演!
進法院解決問題,是捍衛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卻也可能是,壓垮人情的最後一根稻草。唯有切確了解自己所擁有的權利,掌握談判的籌碼,才可能在解決紛爭之餘,更留住一線人情;問題是,法律條文多如牛毛、字彙又艱澀難懂、法律見解更是各家分歧、百家爭鳴,讓人無從著手;即使決定尋求專職律師協助,在得知短短數十分鐘的詢問就要價上千之後,往往就放棄爭取權利,讓自己任人擺布、欺負,更遑論要談判協商還是創造雙贏局面了。
為了實現社會正義,協助人民保障自身權益,於是我們集結了律師、徵信…各界的力量,幫助有需要的人了解問題的關鍵、尋找適合的解決方法!
為自己應有的權力爭一個理,出一口氣!
對他們都要行使撫養權及監護權,孩子的出生本來就是一個希望,若兩性相處實在是已經僵持不下,選擇離婚收場,那麼在法律的規定中,行撫養權不一定是法定年齡的二十歲,若有需要(例如:子女年滿二十歲,但能無謀生能力,可能仍在就學)那麼仍要行撫養權,俗話說時間不等人,到底撫養權是什麼?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在法律上又有何規定?又撫養權有何重要性?相信一定要多方了解,有助於未來對於兩性婚姻之權利行使,並加深對家庭的責任與義務。